波特蘭拓荒者隊發警告信給 NBA 其他各隊, 簡要如下:
- 內容: 警告各隊別跟波隊前隊員 Darius Miles 簽約, 如果簽約讓它上場, 等著吃官司
- 表面上的理由:
- 各隊都是聯盟的一員, 應該團結, 合諧... 芭拉八啦 ...
- 如果有別隊簽了 Miles, 那致使波隊造成經濟上的損害與賦稅上的損害
(this is a you problem, not everyone else's problem... 怪年頭, 這理由都敢寫)
- 骨子裡的原因:
- 波隊為薪資上限奮戰: Miles 因傷缺陣過多, 波隊登記註銷, 因此波隊空出 Miles 薪資空間; 倘若, 其他隊簽上 Miles, 讓他上場 2 場 (對! 就是兩場, 甚至每場只要打 1 分鐘...)... 則 Miles 的合約薪資會全額追認回溯到 波隊 (縱使 Miles 現在跟其他隊簽約, 別忘了 Miles 還有一份跟波隊的舊約, 波隊緊咬的是那份合約), 則波隊薪資上限破表, 繳交豪華稅, 無薪資餘額補強
- 波隊為保險暴利奮戰: Miles 因傷缺陣, 波隊因此獲得巨額的保險賠償 (沒錯, 美國職業運動球隊也有保這種險... 不知道台灣職棒兄弟象隊有沒有保 "選秀狀元土地公落跑, 跑去虎穴" 這種意外災害險 ....)
其次, 不警告還好, 發函之後, 天下知曉, 反而各隊都知道如何讓波隊薪資上限破表, 退還保險理賠 ...
按理說, 波隊宣稱 Miles 健康因素, 無法上場, 因此得利 (一曰空出薪資上限, 免繳豪華稅;
二曰利用薪資餘額補強換將; 三曰保險理賠, 原因是球員因傷缺陣, 影響利益 (球場上/外)
如果事實證明 Miles 健康無虞 可以上場 (表現好壞是另一回事, 非系爭要點)
那搞不好波隊還要挨告 (詐欺, 背信, ... 隨便想都一堆)
其三, 不威脅還好, 威脅之後, 反而有些人就是硬衝著對幹, 惹毛了就是挑釁, 反而要試看看...
果不其然, 不到 3 天, Miles 就到曼菲斯灰熊報到了 ...
曼菲斯這隊實在很衝, 就算不能自己爭冠, 也要想盡辦法見接影響聯盟生態... 哈哈
- 放 Battier 到火箭隊
- 放 Paul Gasol 到湖人隊
- 簽 Miles 擺明讓 波特蘭隊薪資破上限, 繳交豪華稅, 又面臨球季結束沒有薪資缺額補強
偷偷報料, 波隊 "放話威脅" 的決策, 如此 "英明神武" "乾綱獨斷", 絕對不是來自籃球專業經理人,
也絕對不是來自 法律專業顧問, 必定來自高層極峰 ...
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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