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 星期二

高科技執行長捐錢給母校大學, 股東反對. 企業此舉有違企業的社會責任嗎

前鎮子友人參加比賽, 這是討論題目.

拜科技之賜, 我們透過 msn 花點時間討論.

(還好不用打越洋電話, 不然怎麼電話按鍵怎麼撥的下手....)



好在友人贏了, 給了我些許勇氣獻曝, 討論我的個人想法.



這篇文章是我的論點架構, 我的持方是 : 企業此舉有違社會責任



As always, 進入申論前, 我要做以下聲明:


  • 如果你對辯論沒有興趣, 這篇文章可能不討你歡喜

  • 如果你的立場持方不同, 這篇文章可能不同你見解

  • 簡化, 單純, 設計論點規論點社稷, 跟我不同一回事

以下本文:



命題背景: 某個科技業大亨, 某會計年度獲利創新高, 它決定捐贈鉅款給大學母校. 股東會上股東反對, 覺得傷害股東權益, 但大亨說這樣做雖瘦了股東, 卻有益於社會, 乃是企業盡社會責任.



我認為應該分兩部份完成論證.



第 I 部分, 是鉅額捐款給大學, 企業是否盡社會責任.



第 II 部份, 企業捐錢, 自己錢變少, 會如何影響企業對社會的責任.



- - -



I. 評估此舉利弊之間, 不妨考慮以下:



A. 積極面: 包括大學獲得捐款後, 錢的管理, 流向, 使用效率, 增值效果.



誰在管這筆錢, 有沒有足夠的專業能力與經驗管錢.



什麼本位思考用錢? 錢的用途? 產生的經濟價值.



B. 消極面: 包括監督的法源, 管理制度, 人員編制, 風險控管, 內部控制.



事前審查, 稽核, 防止貪瀆舞弊.



不論從積極面 (興利) 或消極面 (防弊), 此舉都弊大於利. 原因如下:



1. 定位: 大學是非營利組織, 其營運本來就不 "將本求利", "效率極大化",



在培育人才的角度上, 強調 "有教無類". 再怎麼樣都跟 "開源節流,



"錙銖必較" 的營利企業, 有一段很大的差距.



其次, 企業鐵律是用錢要附加價值極大化, 利潤不豐的項目, 豈可浪費.



反觀大學, 獎勵學術多元發展, 百家爭鳴, 獨立研究, 不受外力影響干預.



倘若面臨兩位教授分別各自提出學術研究經費贊助:



學電機資訊的教授說 "我要研究 26 吋晶圓製程"



學食品科學的教授說 "我要研究 26 吋肉圓製程"



假如又剛好都出身新竹, 晶圓跟肉圓都很有名, 能夠做越大越有價值



誰捨得拒絕其中任何一人呢?? 換做營利組織, 恐怕不用那麼左右為難.



2. 法源: 捐錢獎助學術, 原本不是壞事, 但壞就壞在世上總是



"好心人多 好心意多, 但只有口號好聽, 實際執行百病叢生, 扭曲本意"



依法論法, 今天討論收受鉅款對象是大學, 依據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



管理條例" 第 5 條 以及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 15 條



規定國立大學在校務會議下應設經費稽核委員會 (經稽會), 以監督收支



、保管及運用. 然而, 大學法明定校長一人綜理校務, 因此使得大學中



真正決策者為 "校長" 或 "校務會議" 更為模糊, 這將直接影響經稽會的



定位. 公立大學如此, 相對的, 私立大學實際決策層為校長或者董事,



如果經稽會設置於校長之下, 那更將大幅降低監督稽核人為舞弊,



外力干預, 經費使用不當 (買輛新的 3,000 c.c. "小車".. 這不是我定義的



這是官方說的... ) 更有甚者, 經稽會隸屬在校務會議之下,



但是若是當校務會議功能不彰時, 更嚴重影響其發揮功能. 還有, 目前依法



其執掌僅賦予 "事後" 監督的職權, 這對學校經費的支出, 風險控管, 並無



控管的效果. 依法並無賦予 "事前" 規劃階段參與的權利, 又在稽核時 強



求其能切入要點, 增加成效, 無異於緣木求魚; 斥責又難脫不教而殺之弊.



3. 組織: 經稽會委員均是由校務會議中推選, 依據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



管理及監督辦法 17 條, 目前公立大學每學期大多僅召開一至二次會議,



列席者均是 校內會計室、總務處、提案單位等, 其組織構成"廣泛代表性"



遠勝於 "集中專業性". 而且任期短, 多為兼職性質, 不一定可以連任, 因此



"稽核, 審查知識經驗技巧難以累積堆砌", "多為客串即興" , "吃拜拜" 情況



比比皆是. 不是指控他門故意 居心不良, 純粹點出 事實如此.



4. 專業: 管理巨額捐贈基金, 涉及相當多的專業領域, 遺憾, 現狀經稽會乃



是 "先天自宮" 的產物. 為何出此言呢? 欲解必先釐清 : 內部控制, 內部



審核, 內部稽核 之不同. 所謂 [內部控制] 在會計法定義為 "一種合理確保



各機關人員遵行政策與法令, 提升施政效能及提供可靠與完整財務資訊之



管理過程"。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公佈的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



內部控制實施要點",與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之



"審計準則公報第 32 號" 中所定義的 "內部控制" 均涵蓋



(a) 可靠的財務報表



(b) 有效率及有效果的營運



(c) 有關法令之遵行 等三大目標.



[內部審核]在會計法中定義是 "經由收支之控制, 現金及其他財務之審核



、會計事務之處理、工作績效之查核、以協助各機關發揮內部控制之功



能".



可見, [內部控制] 是組織內所有包含 營運, 法規遵行, 財務三方面的管理



過程. 而 [內部審查] 是專屬於 財務方面 的例行性查核. [內部稽核] 則是



幫助 [內部控制] 達成管理目的的手段, 屬於輔助性質.



哎呀! 糟了, 之前提到的法條只說應設委員會 進行 "監督", 具體來說到底



是蝦米碗糕 (近來, 蝦米碗糕才是炫話!!), 怎麼著手? 怎麼落實才可能阿?




大學屬於非營利組織, 有公開財務報表嗎? 財務透明嗎? 需要繳稅嗎?




若上述答案均否定, 要怎麼 提領 勾稽資料, 兩相比對, 發揮糾舉功能呢?



因此, 第 I 部分, 我相信 "捐錢給母校" 是美意, 但因為 "財務不透明, 營運



不效率, 法源缺失, 組織編制先天自宮, 人員缺乏專業, 又憲法 11 條強調



講學自由, 所以 晶圓與肉圓 之爭永遠無法以 "獲利至上" 為遵循法則.



有錢不是壞事, 想回饋也不是壞事. 但是, 不能只想給錢了事, 卻對



其後的規劃, 管理, 防弊, 稽核不聞不問; 就像生育小孩, 卻又不教, 不養,



不育; 贈與方拼命給錢, 收受方不理財, 還拼命給...



我們覺得這不僅沒盡社會責任, 更有反效果 ....



灑了錢又沒能力, 也不管龐大金額去向, 用途, 這是不付社會責任





* *

II. 企業口袋錢變少, 會不會反而有害社會責任?



此部份緊扣 "股東權益" "科技產業" "全球板塊" 三個層次論證.



1. 股東權益, 先前我們已經發現巨額捐款下場不透明, 不效率, 不效果,



企業將寶貴盈餘做此處置, 股價當然不會上揚, 資本市場當然不會負荷,



股東權益當然受損. 此種股東權益受損, 源自於企業粗操草率的決策,



為什麼跟 "社會責任" 扯上關係呢? 因為這裡是台灣, 股市以散戶居多,



多半為菜籃族直接操盤, 拿自己的買菜錢, 存款, 老本投入股海,



股民就是社會大眾, 股民無端受害, 就是社會大眾受害.



股票股價就是升斗小民的家當, 無故貶值, 就更無法藏富於民, 造福於社稷.



你可能會想, 投資是自由意願阿, 買定離手, 下手別後悔阿!!



可是別忘了, 就算股民是主人, 擁有所有權, 但是股民喊破喉嚨,



也不像手握重金, 呼風喚雨, 喊水會結凍的 外資基金經理人, 分析師,



操盤手, 能夠影響企業經營層, 反過來說, 企業也不敢對這些大牌掉以輕心.



股民每個人都是散戶, 任憑吶喊 "所有權規股東 經營權借經營團隊"



恐怕喊破喉嚨也沒有大老闆正視, 這時候, 企業對社會廣大的股民責任在



哪裡? 股價慘跌, 廣大民眾的損失, 誰又對它們負責任?



別忘了, 企業又不是自己開央行, 印鈔票, 擴廠增資錢哪裡來,



本來就是發行股票, 自社會集資, 到手的錢應該審慎運用,



賺了錢回饋股東, 本來就是報恩, 對社會負責任.



但如今賺錢有盈餘, 既不是擴建廠房, 技術研發,



也不是擴大營運規模, 市場版圖, 那今天投資 1 百萬, 明天不會增值 1 塊錢.



灑錢明知不妥, 仍然灑錢不悔, 當下貶值, 放眼未來, 更落後在起跑點.





2. 科技產業, 是台灣的招牌. 不管是代工也好, 藍海策略也好, 大家一定不



能否認這個產業: 景氣循環固定, 淡旺差距龐大. 旺季賺的錢, 不是給你做



秀的, 而是加緊投入研發, 創新發明, 改良製程, 提高良率; 競爭這麼激烈,



你不前進, 同業都在逼近, 甚至超前. 豐收年不居安思危, 慘淡季怎麼來得



及... 別忘了, 台灣的科技產業上下游群聚效益明顯, 粽子一抓就一串,



集團母子企業交叉持股, 產業上下游黏著相同臍帶, 火車頭利潤中心遭殃,



上下游公司訂單銳減, 獲利看衰. ㄧ群企業遭殃, 做它們的生意的各行各業



食衣住行跟著度小月, 生意壞.... 政府稅收又變少...社會責任只增加不減少



你說帶頭的科技產業, 經營是不是要 戒慎恐懼, 不容草率輕忽...





3. 全球版塊



台灣科技有名, 全世界都知道, 我們的經濟, 科技代工訂單是這樣來的.



研發有成果, 去賺別人錢, 也是拜經濟全球化來的.



因為經濟全球化了, 經濟板塊, 只會更加動態, 不可能走回頭路變回靜態.



私募基金想來買我們賺錢的金雞母, 台灣該不該都把賺錢的都出清?



台灣經歷過施琅打鄭經, 經歷過鴉片戰爭被割讓, 跨國企業的併購金錢戰



是進行式 + 未來式.



拿破崙說打仗的三樣東西: 錢、錢、錢 !!



台灣企業不擴大版圖, 擴大獲利, 就怕被淪為 它國企業眼中獵物..



要有攻勢, 銀弹庫存不購, 口袋不夠深, 戰線就拉不長, 很快就撐不下去



君不見之前有一知名國內品牌, 遠征德意志, 敲鑼打鼓收購, 卻因銀弹準備



不足, 錯估局勢, 草草收場, 許多併購整頓, 重建手段根本來不及豋場, 就因



母企業 銀弹不足, 損失相對而言就很沉重, 損失範圍很大...



套句話說, 尾巴太短的蜥蜴, 斷尾都斷的更早 ....



若位置對調, 不想被他國惡意併購, 就要有堅強防守陣勢, 簡言之, 體質好.



本國企業體質好, 股價亮麗, 高股價相對於低股價, 就是比較提高難度, 提高



門檻. 不做草率決定, 更可以避免 "消息面" 震盪股價, 讓外國禿鷹集團 趁



虛而入, 逢低買光, 賤賣基本面好的股票.



同時, 銀弹充足, 更可以打併購的防衛戰, 充裕選項, 靈活戰術.



因此, 我們認為 企業對社會盡責任, 首要任務就是要讓自己永續,



"存在" 是一切的開始, 提振經濟, 增加就業率, 提高薪資所得, 擴大稅收,



照會各行各業. 經濟全球化了, 企業面對的環境只會更競爭, 更激烈, 難度



更高, 所以台灣面對 進步國家龐大的銀弹, 進步靈活的財務手法, 當然更



不能 隨隨便便處理 自己的盈餘. 當然跟社會責任緊密相扣.



綜上所述, 我實在擔心 企業難得有盈餘:



明知法律, 制度, 專業, 人員, 方向都存在深深隱憂, 卻鉅款錢照灑.



向社會集資, 就對社會有責任... 投資報酬率 就是 溫度計.



當前台灣, 股民即國民, 企業要對國民負責任;



台股指數, 黎民社稷荷包, 就算無助藏富於民, 也不能回馬槍砍劈百姓;



資本市場洞見觀瞻, 科技企業牽動產業群落, 火車頭效應. 一串粽子效應.



全球併購戰場, 銀弹充足, 進攻就不怕英雄氣短, 防守就不怕彈盡援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