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4日 星期三

是否該導入"即刻重播"呢

任何職業比賽, 都有裁判. 只要是人執法, 就有可能誤判.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如果球員比賽會失誤, 看走眼, 手滑掉, 王建民投球肩膀會太早開掉, 老虎森林揮杆會被觀眾影響.

此刻要求裁判作到完美無缺, 於理於情實在強人所難.

因此, 事發當下, 如果裁判是無心之過, 而事後又勇於認錯, 還是肯定. 但覆水難收, 空留遺恨.

有道是 預防勝於治療, 與其事後悔恨, 何不事發當時就矯正呢?

畢竟判決準確與判決正確總是最重要... 與其倉卒誤判, 不如審慎明察秋毫.

職業足球從善如流, 採用 instant replay, 幫助裁判執法. NBA 也採用 instant replay ...

目前唯有職業棒球, 還沒有採用 instant replay. 什麼原因呢? 反對者常見論點如下:

1. 寓意雖良善, 但現狀沒出什麼大問題, 所以沒有迫切需要

老一派的說法是, 棒球打了一百年, 早期沒有科技輔佐, 不是照樣好好的, 沒有又會怎樣?

更有甚者, 說 "人為 (裁判) 誤差" 也是棒球比賽的一部份, 甚至解釋為 "不完美" 也是傳統ㄧ環.

切莫用機器取代了 "人味"....

??"以前沒有, 現在也不用" 論調?? -> "也不用開車啦, 大家步行或者騎馬坐馬車就好啦"

??"誤判也是比賽的一部份, 要保留人味"?? -> "乾脆不用DNA犯罪現場採證啦, 反正誤判

也是在所難免, 說不定是前世欠的, 此生來還" ...

(題外話, CNN 報導美國自 90 年代普及化 DNA 科學辦案後, 發現超過 200 件殺人案冤獄...)

2. 就算有需要, 缺乏可行機制. 哪些判決看重播, 哪些不用. 誰可要求, 萬一重播畫面不夠清楚呢?

其實任何制度初上軌道, 都有學習期, 調整期, 哪有那麼容易一步到位, 哪有起步就是最佳典範.

捍衛現狀者, 往往枉顧現狀缺失, 要求修改現狀者要跟 "完美無缺" ㄧ樣好.

如果無法保證變革後完美, 倒不如維持現狀....

疏不知, 改變現狀只要比現狀好就夠了, 又不是跟 理想國烏托邦比.

3. 就算有可行性, 也會增加額外成本, 拖累比賽, 影響氣氛, 球迷不開心, 兩隊不甘心...

棒球本來就是設計成 "慢慢打" 的運動, 攻守交替休息時間, 打完七局還要起來唱歌伸懶腰.

此外, 每次遇到判決爭議, 所有人馬吵的面紅耳赤, 延宕比賽更久, 但誰都沒有證據.

試想, 要是能夠調出畫面, 讓証據畫面說話, 爭議會更快平息, 判決會更正確, 比賽會更流暢.

縱使中斷比賽, 耗費時間會更短 (相較於各說各話), 判決會更正確.

快說完了...

還有另外一種加工誤判, 簡稱 "裁判做比賽". 在辯論圈內, 這種事情總是吵不完.

過去當裁判的時候, 早期科技落後, 只有傳統卡帶錄音機, 音質不好, 忘記翻面又會沒有錄音.

好在時代進步了, 後來講評的時候 背後有兩支 V8 在錄影, 講台上有數位錄音筆錄音.

上台講評都很慎重, 口中不離 "妳講了那些對不對, 我有聽到, 嘿嘿我沒睡著吧"

"妳講的那些重點是這樣, 道理是這樣... 我有聽懂, 嘿嘿起碼我沒笨到聽不懂吧"

.... "但是, 在下聽到了閣下發言, 也聽懂了閣下高論, 有沒有想當然爾得分得點獲勝呢??...

(基哩瓜拉講完判決理由後) 要補上ㄧ句, 不信你回去請貴校學長姐檢討比賽, 看錄影帶,

看我有沒有講錯 ... 講錯你抗議我, 以後叫裁判長不要排我評妳們學校, 本人完全不介意"

原來, instant replay 在辯論圈借殼上市, 只是因地制宜, 有些微調霸了.

最後, 圈內的小汪學長, 是我目睹唯一大方承認會 "因為人情壓力, 不得不含淚做比賽的裁判"

所以小汪學長懇請主辦單位 "兩害相權取其輕, 調離本人, 另排場次以昭公信"

小汪學長的勇氣, 令人肅然起敬....

說完了...

2008年6月3日 星期二

跟咪咪學長談 灰熊賴皮賣葛所, 冠軍落腳洛杉磯或波士頓

談點有趣的話題, 我看好湖人, 因為 mis match 對 Boston 不利. 兩邊雖都號稱 Big 3, 但是看看馬刺

是怎麼被打掉的就知道了

馬刺隊型跟 Boston 雷同, 一鋒兩衛, 但是馬刺更會防守, 比 Boston 更有系統, 配角球員 cast 比

Boston 更穩, 照樣被慘電回家.

更何況 Boston ...

灰熊隊為什麼賴皮把 Gasol 賣掉? 或者說, 灰熊為什麼這麼想自殺! 應該說, 聯盟也是幫兇, 聯盟希

望製造新聞, 炒熱話題, 賺銀子.

Well, 如果閣下與灰熊隊老闆易地而處, 設身處地替他想想, 也許會說交易的好.

常言道: 要先自殺, 才能重生. 應用在灰熊隊的例子, 灰熊現任老闆非常想賣隊轉手, 或者搬離曼菲

斯, 擇一都好.

兩年前我住過曼菲斯, 略知一二. 如果可以另擇棲息城市, 職業籃球隊絕對不選曼菲斯.

A. 缺乏籃球傳統

美式足球是 No.1, 即便是 "號稱No.2" 的籃球, 也是大學女子籃球. (我MBA同班同學是當年WNBA 選秀探花, 大學冠軍)

至於男子籃球呢, 甫落幕大學男籃NCAA, 曼菲斯老虎隊打到冠亞賽, 屬偶發事件 (長榮也拿過科技秩序盃前四強嘛)

B. 細漢城市恩酸淚

曼菲斯這個城市, 就兩家大企業佔去大半城市就業率, 一個是聯邦快遞, 另一個是國際紙公司.

因為地理位置與地形, 曼菲斯發跡早, 仰仗轉口運輸, 轉火車(早期煤礦), 轉貨物倉儲, 轉班機, 轉金流, 來來往往多, 但落地生根少.

如今達美航空與西北航空合併, 使曼菲斯轉運功能將逐步併歸到更具規模的亞特蘭大, 所以流動力道長期將更趨衰弱.

缺乏 Top 30 好大學, 所以無法吸引年輕就學族群. 產業複合性低, 種類少, 數量少, 難吸引數量龐大工作人口, 定居黏度弱.

雖然不乏好企業, 但是招募人才這場仗不好打. 試想, 傳統金融人才去紐約, 創投科技人才去西岸, 行銷人才在中西部.

生產製造業仰仗的基礎條件, 該城並非得天獨厚. 而硬比租稅優惠, 還有個德州跟他一樣免徵州所得稅! 消費稅還更低!

流動以及定居人口少, 觀眾基礎就薄弱. 沒有人看球, 電視轉播金又更少.

球員也不想來這邊, 之前跟我一起上班的同事參加杜克大學在該城的校友聚會,

聚會中同事校友 貝提耶就興奮提及 要被交易到休士頓.

因此, 賣掉球隊唯一的球星, 加速球隊崩壞, 自己主觀條件齊備, 客觀商業條件到位, 很快就可以軟硬兼施, 情利兩策併下, 聯盟只好一搭一唱, 擺出一付豈能坐視不管的態度, 或稱經過全面評估, 綜整審查, 符合脫手, 落跑, 或落腳其他城市的要件.

(p.s. 西雅圖都留不住超音速了, 殷鑒不遠, 值得借鏡ㄚ...)